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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信息港讯5月18日上午9时21分,特警支队七大队机动64号车接官渡分局110指挥中心指令:有群众报警称自己停在融城春晓小区5栋楼下停车场的电动车被盗,需要警察帮助。接警后,机动64号车高度重视,当班民警王俊立即带领辅警吴亚辉、王欢赶往现场。
到达现场后,民警找到报警人张某了解情况,报警人张某称5月7号晚上自己将电动车停在小区5栋停车场充电,今早来却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见了,怀疑电动车被盗了,便报警求助。
了解情况后,民警王俊仔细询问报警人是否确定将电动车停在了该处,报警人称十分确定将电动车停在了此处,机动64号车民警辅警遂带领报警人在小区5栋停车场仔细查找,可惜无果。根据报警人所述及工作经验,民警王俊认为报警人的电动车被盗的可能性较小,猜想要么是报警人停车不规范被物管拖走,要么就是报警人记错了位置。果不其然,经过仔细查找,车组人员最终竟是在小区9栋楼下电动车停车处找到了报警人的电动车。
原来,竟是一场“乌龙”事件。确认是报警人的电动车后,民警将电动车交还给报警人。电动车“失而复得”,报警人张某对自己的粗心大意十分懊恼,她不好意思地对民警说道:“我自己家住在1栋,当时把电动车停在9栋充电,后面就回老家了,回来后记混了位置,以为自己停在了5栋楼下,闹了个大“乌龙”,实在不好意思,谢谢你们警察同志帮我找到了电动车。”民警叮嘱报警人下次一定要按照规范停车,并记清停车位置,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,记得离车要上锁,切勿再发生类似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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